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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2009-6-3 10:55:51   浏览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淄博市2009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山东省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我市今年计划招生总数为8589人,其中五年制高职计划招生491人,三二连读高职计划招生366人;普通中专计划招生7732人。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招生办公室编印的《淄博市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招生报考指南》公布的计划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招生,否则后果自负。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考试

2009年我市高中段各类学校(含中专学校)招生继续按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考生以初中毕业学校为单位集体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往届生和社会青年参加中考可就近选择一所初中学校报名,参加统一考试。

(二)志愿填报

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区县招生办负责,考生也可持中考准考证及成绩单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山东省2009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统一招生考生档案卡》、《普通中专招生考生志愿卡》、《普通中专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卡》,可填报两个“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顺序志愿、一个调剂志愿和两个普通中专顺序志愿。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1-10日,715日前上报志愿信息;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820-25日,91日前上报信息。邮箱地址:Spz03@sdzk.cn。上报信息要准确、全面,特别是通知书邮送地址要填写详细。

各区县招办、各招生学校要严把资格审查关,杜绝各类在校生报名。

(三)录取工作安排

1、录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由各市招办与招生学校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第二次实行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程序、集中人员,集中录取。

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照招生计划投档录取,三年制中专可按11.1投档录取。第一次录取于725日前完成。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应于815日前将计划缺额情况及未报到考生名单报生源市招生部门,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缺额招生计划,并重新组织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二次集中录取定于914日至18日进行,14日报到,16日至17日为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录取,17-18日为普通中专录取。地点:鲁班大饭店(滕州市荆河中路60号)

2、录取原则

1)严格资格审查

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禁录取初中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不得录取未参加当年中考或参加中考但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外省、市人员违规办理相关录取手续,不得实行注册入学。

2)划定控制分数线

为了确保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生源质量,市招办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线以上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

3)“注册”入学

普通中专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包括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一线职工),实行注册入学。录取时由招生学校凭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到市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并在录取新生名册的备注栏中标明“注册”两字。

200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继续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护理及助产3年专业除外),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集中录取时,由招生学校凭学生高中毕(结)业证书到市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部门要严格审查录取资格,严禁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对招收的高中毕业生要单独造册,并在表头显著位置注明“高中注册入学”字样。

4)考生号的编排

根据《山东省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信息标准》,考生号由13位数字字符组成,其考生号定义为:[市代码](53)]+[区县代码]+[考生类别代码]+[5位顺序号]。

5)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通知书分为三种,分别是《五年制高职新生入学通知书》、《三二连读高职新生入学通知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本市各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 在615日前,统一到市招生办公室领取各类《通知书》。

对于确定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名单中的相关信息加盖学校相关印章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考生。剩余的各类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及时退回市招生办公室。

6)录取信息

第一阶段录取的新生,其档案卡等相关资料在集中录取时由市招生办公室发给有关招生学校。

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三份,经市招生部门、招生学校签字盖章后,一份存市招生机构,两份交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手续。三二连读高职及师范学校挂靠省属本科院校招收五年一贯制新生,其录取新生名册一式四份,经市招生机构、挂靠高校签字盖章后,一份存市招生机构,三份交中专学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手续后,中专学校、挂靠高校、省考试院各存一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两份,市招生部门、招生学校签字盖章后,一份存市招生部门,一份交招生学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市招办按照招生学校代码由小到大的顺序汇总打印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要剔除未报到的考生,招收高中毕业生须单独造册),盖章后于1120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努力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区(县)招办、各招生学校要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强化服务措施,实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生源发动工作,让社会、考生、家长充分了解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以及高职、中职教育最新改革情况和良好的发展势头。要面向农村和基层,广泛开展招生宣传活动。要将招生计划宣传到所有中学,争取让所有考生清楚明白。

各级招生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和规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切实维护招生工作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淄博市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0533-2591129

 

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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